根据相关
劳动法规定,凡在同单位持续服务长达十五年以上并距离
法定退休年龄尚不足五年之久的
劳动者,雇佣方不得对他们实施无瑕疵
解约或经济
裁员等行为。
然而,特定情况下,雇主有权
终止合同:
(一)在
试用期内被判定尚未达到试用期要求标准;
(二)严重违背公司规章制度;
(三)严重渎职、欺骗、
违法经营,给雇主带来重大
经济损失;
(四)劳动者同时以任何形式与第三方商业机构建立工作性质的劳动协议,对已签订公司工作任务完成构成严重负面影响,或者,尽管雇主已提出建议并希望其改正,但该劳动者仍蓄意拒绝接受;
(五)受到法律
刑事犯罪追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
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
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