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
侵权行为即是事实行为的一种类型。
事实行为通常又被称为“非表意行为”,它是指
行为人在主观上并未产生设立、变更或者消灭民事
法律关系的意图,然而在实践中一经实行便会导致客观上出现民事法律结果的行动。
至于侵权行为,则是指行为人因为触犯
民法法规条文,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依照相应法则应当承担起
民事责任的
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