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之具体时间设定需遵守双方所签署的
劳动合同时所规定的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试用期的上限不可超过6个月。
若劳动合同时长为三个月至不足一年的,则试用期上限不得超出一个月经期;
同样地,如劳动合同时长在一年至三年之间,试用期上限亦不能超越两个月;
对于具有三年或以上的固定期限以及无固定期限之劳动合同而言,其试用期的上限最多只能为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