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
分居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并无任何
法律效力可以导致
离婚关系的自然解除。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纳入任何关于离婚事宜的自动
解约条款。
对于离婚问题,
当事人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后进行
协议离婚,或是采取司法程序进行
诉讼离婚。
1.在协议离婚方面,双方应于充分协商且达成合意后签署书面文件《
离婚协议书》,随后向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离婚手续。
《离婚协议书》需明确双方均同意终止婚姻关系及有关
子女抚养权归属、
财产分割及
债务处理等相关事宜的约定和承诺。
2.若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则必须寻求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解决,即提
起诉讼进行离婚。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原告一方可起草
申诉状,并且须准备充足具有
证明力的
证据以证实其与配偶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此后,将上述材料
递交至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依法启动
离婚诉讼程序。
通常来说,如因感情不合而分居长达两年以上且经由法院调解仍无法挽回,那么法律便有可能作出准许离婚的裁决。《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