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情境下,将被认定为犯有生产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中含有了远超过标准限量的对人体健康有害的致病性微生物或农药残留等物质;
2.所生产或销售的食品来源于病死、死因未明确或是经过检验检疫后发现不合格的动植物及其肉类、肉制品;
3.那些属于国家为了预防和控制疾病等特殊需要而明文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的食品;
以及4.婴儿和幼童食品中对他们成长与发展至关重要的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