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
担保人,他们有权直接向
债务人进行
债务追讨。
具体来说便是当担保人已代替
债权人完成了
债务偿还工作时,便可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向债务人追回己付之款。
然而,担保人在切实履行完
担保职责后,也有权利依法
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便向债务人追索所需的债务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担保人
催收债务的金额应以其实际承担的
担保责任数额为准,如果保
证人自行承担的数额已经超出了债权人应得的主债权范围,那么对于这部分超额部分,他们将无法行使
追偿权。《
民法典》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后,除
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
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