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错误登记婚姻的几种具体形式如下:
1.指在男女一方或双方未能亲自出席并领取
结婚证的情况下,另有他人代替其取得该证书。
这种行为我们称之为“代领”。
2.在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的情况下,部分人士可能会选择借用他人的有效证件来获取结婚证,这即是“
冒领”。
3.最后,大家可能有所耳闻的“
骗婚”现象则是更为恶劣的一种情况,即通过使用
伪造的相关证件来获得结婚证,从而达到
欺诈性地从婚姻中谋求财产利益的目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
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
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婚姻无效:
(一)
重婚;
(二)有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