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租赁权在
抵押权之前被确立,那么租赁权会拥有更高级别的优先权。
举个例子,假设在签订
租赁合同时,
出租人并未明确表示其以所出租之物设定了
抵押,然而在此之后,这位出租人却决定对该物品进行抵押,此时的租赁关系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抵押权人无权干预或阻止租赁权的实施。
当然,如果是抵押权在租赁权之前便得以确立,那么抵押权将会享有更高的优先级。
具体来说,
抵押人可能选择将已经作为
抵押物的财产再次出租,但是在抵押权得到执行以后,原有的租赁合同对于新的
受让人就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
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