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篇名应明确标示为“行政
起诉状”。
(2)首部须细致分列原告以及被告双方的相关信息。
(3)本文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
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以及
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及住址等详细资料。
1.首先来看诉讼请求,其为本文正文的首要部分,是原告紧扣自身诉求提起
行政诉讼并希望予以解决的核心议题,也是原告期望达成的终极目标。
2.其次,为事实与理由环节,此部分需详尽且清晰地表述原告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以供人
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参考查验。
3.最后,对于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的呈现也至关重要,此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其诉讼请求、所列举的事实,及其阐述的理由提供必要的证据。
这些证据需要具备详细且明确的特征,以便于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能够进行准确无误的比对与查核。《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