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主要指依法负有
抚养义务的、年龄未满18周岁的
未成年人群体以及失去劳工能力并无其他经济
收入来源的成年
近亲。
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在确定被扶养人的
抚恤金数额时,应以法院所在地区每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及农村居民年均生活消费支出作为依据,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若被扶养人仍未成年,则
扶养年限截至其达到法定成年年龄18岁为止;
如果被扶养人身患残疾,丧失劳动力乃至无其他经济收入来源者,那么扶养年限将持续至20年以上。《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八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