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未婚生育
子女抚养费的具体规定与已婚夫妇生育子女无异,需依据该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所具备承担
抚养孩子经济责任的能力以及当地区域实际生活水平来综合确定。
至于支付
抚养费的基准,通常以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为准;
若同时
抚养两名或多名
非婚生子女,其比例还可相应适当上调至50%。
对于无稳定收入来源的父母而言,他们所需支付的抚养费金额便需参考当年的总收入,或者是参照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计算核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