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诸如
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情况下,若受伤方希望获得
赔偿以弥补身心上所受之伤害,那么是可以直接向
责任人提请要求的。
然而,对于属于应由
保险公司理赔的那部分款项,受损方应当寻求并接受保险公司所支付之金额。
依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条文规定,当任何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人身造成损害时,应当向
受害人支付各类必要的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费用以及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等,此外,还需补偿因其
误工而引起的收入缩水,如果导致了其致残,就必须负担义肢及
残疾赔偿金的
赔偿责任;
如若引发死亡,则应加上
丧葬费用与
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