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借条的“
有效期”这一概念,实际上主要涉及的是其
诉讼时效的问题。
而借条本身的
法律效力并不受此影响。
只要是在合法前提下签订的、合乎实际的真实有效的借据,无论是经过多长时间,借条本身的有效性都不会改变。
然而,时间的长短仅具备着判断诉讼时效有无超过的意义,对于维护或丧失法律保护这个问题却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于此而言,从严谨的法律理论层面观察,即便在已经超出诉讼时效的特定情形下,
当事人仍保留着
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但若此时对方以
已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那么主张方就将失去
胜诉的机会。
用更为通俗易懂的话来说,这段时期内你仍然有权
向法院起诉,但是否能够赢得这场官司却是未知之数。《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