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存在
家庭暴力因素致使夫妻走上
离婚道路之时,未涉及任何过失行为的配偶一方可在离婚环节向法院主张
离婚损害赔偿权益。
此外,符合特定条件者还可尝试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种情况:(一)
重婚行为;
(二)配偶与他人
非法同居事实;
(三)涉及到
家庭成员遭受虐待或遗弃问题;
以及(四)存在具有重大过错的其他不良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
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