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遭恶意篡改显著构成对自然人
肖像权的肆意侵害。
每位公民的肖像均受到国家法律的无微不至的维护与保障,而此种权益乃是我们身份地位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任何人均不得对此予以任意贬低和侵犯。
若图片遭受恶意篡改,无疑已明显侵犯到其他个体的肖像权。
此类行为已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文,受害方有权向加害者提出禁令诉求,倘若对方行为以牟取经济利益为主要动机,则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全部
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
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