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用人单位与受雇者所签订的
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关于
合同期限在三个月及以上但不到一年的情况下,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其次当合同期限跨越一年而不足三年时,试用期则不能超过两个月;
最后对于那些为期达到或超过三年的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而言,试用期也不能超过六个月的上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