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并不存在所谓的“自动
离婚”的离婚办法,因此无论夫妇双方
分居的期限有多长,都无法导致婚姻关系的自动结束。
要
解除婚姻关系,仅能凭借
起诉离婚或
协议离婚两种途径。
分居行为在诉请离婚过程中会被视为是衡量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依据,然而这种分居必须源于情感失调,并且持续达两年及以上才有资格被视作感情彻底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
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