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亲生父亲所负之
债务,应当由其自身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若此类债务归类于
夫妻共同债务范畴内,则应优先动用双方共同所有之财产进行清偿。
在特定情况下,如
债务人不幸离世,遗产管理机构将负责以被
继承人生前留下的资产偿还相应债务。
若继承人受遗赠取得遗产,则需在其接受遗产的价值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在此基础上,继承人如有自愿清偿的意愿,法律对此并不加以限制。
反之,倘若继承人选择
放弃继承权,则无须负担相应的
债务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
法定继承又有
遗嘱继承、遗赠的,由
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
遗嘱继承人和
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