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
醉驾者通常会被
吊销驾驶证,
处罚期限为6个月之内;
若情节较为恶劣,则可能被吊销驾驶证长达6至12个月不等。
针对
醉酒驾驶机动车并存在如下任何行为的人群,其惩罚措施将加重实施: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
主要责任,或者在事件发生后逃离现场(但未构成其他罪行)。
此外,在饮酒后驾驶过程中,在高速公路及城市快速路上行驶以及搭载客人运营
机动车的人群也将受到较重的处罚。
更为严重的问题包括:严重
超员、超限、
超速、
无证驾驶或使用伪造、
变造机动车号牌等等,这些都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另外,如果有人试图逃避警察的治安检查或在面对检查时,拒绝或阻挠行动,尽管尚未构成其他
犯罪,亦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最后,所有因
酒后驾车而接受过
行政处罚或正在接受
刑事调查的人,他们的情况都将会对其未来的驾驶生涯产生深远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的,处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
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