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来说,即便
净身出户者未能谋得
子女抚养权,同样有责任承担起孩子的
抚养费用。
所谓“净身出户”,实际上是指在双方决定结束婚姻关系之时,其中一方希望另一方在放弃所有
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解除婚姻关系。
然而,尽管放弃了对
共有财产进行分配的权利,这却并不意味着可以豁免其对孩子的
抚养义务。
因此,即便是选择净身出户的人,仍需积极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责任与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