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居住权的具体
有效期限,需依合同双方的协商约定或居住权人的离世之日而定。
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用
益物权,是指自然人对他人拥有所有权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占用和使用的法定权益。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所述,当居住权期限期满或者居住权人为
宣告死亡时,该项居住权便会自动终止,失去效力。
在居住权灭失之后,
当事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完成
注销登记手续。《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
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
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