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
缓刑的具体判决结果,乃是在律师的客户被告知之前无法预测得出的。
这种情形只能通过对案件的全貌及其被告人的辨白辩解以及忏悔程度进行细致审查与判断才能得知。
对于是否能够获得
缓期徒刑的判决结果,这还需要根据每一宗案件的独特情节以及被告所流露出来的对
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悟表现等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在受理
公诉案件之后,其审判期限应在两个月内完成,最迟亦不应超过三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
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