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非在任何情况下,
拆迁之时的户主就能直接享有其相关房产之所有权权益。
房屋在拆迁过程中
财产权归属问题关键取决于
房产证所记载的详细内容,换言之,即为房产
安置房的实际受惠者或支付方必须是该房产的完全所有人,也即是房产证上明确记录的
产权人,然而这并意味着房产所有人必然正是户主本身,因此,房产安置房并不一定需要分配至户口本的户主手中。《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
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
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
拆迁补偿;
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