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的裁定权归属县级或县级以上级别的公安机构;
其法定最长期限通常固定在十天以内,特殊情况下,严重者的
拘留时间则不得超出十五天;
一旦行政拘留的决定书正式颁布之后,若被惩罚者及其亲属在此期间找到合适的保
证人或者按照法律规定存入
保释金,那么他们可以向
行政部门递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
处罚人宣告
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
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