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是否存在事实婚约时,如若双方证实确实存在此类关系,则无论是在财产的分配上或其他方面,均应参照正式登记注册的婚姻状况作为参考依据。
若双方间曾经有过书面协议关于财产处理事宜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便应被看作是具有
法律效力的,并需遵照其执行;
而若双方对财产的划分并未达成任何书面共识,个人资产无需列入协议范围内,对于共同拥有的财产,双方有义务进行深度探讨,并进行自主协商。
在经过充分磋商后仍无法得出结果的情形下,
诉讼便成为最终解决方案。
在此等情形之下,法院将依据所涉及财产的实际情况,以及关爱未成年子女,尊重女性权益和保护无辜方利益等重大考虑因素,对
财产分配做出最终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