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
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夫妇二人有一名年龄介乎两岁以下的男童子女,在面临
离异时,原则上应把这个孩子交由其母来直接
抚养。
至于年龄为二至八岁的孩子,他们的
抚养权归属问题需要经过双方共同商议才能作出明智的决定。
而对于年满八岁以上的孩子而言,他们的意愿理应被充分考虑并尊重。
与此同时,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未亲自承担抚养责任者必须按期支付相应的
抚养费用,并且也应享有对子女特定的
探视权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