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高速公路上因意外撞击导致宠物犬类伤亡却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即可被视为
肇事逃逸行为。
“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
行为人在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为躲避可能面临的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一种行为表现。
这种行为若满足相应的法律
构成要件,将被认定为
刑事犯罪——即“
交通肇事罪”。
所谓的“交通肇事罪”是指出于违反道路
交通安全法规的原因,导致
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给他人造成严
重伤害(例如致其重伤、死亡)或者致使
公共财产或
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
违法犯罪行为。
然而,即使此类事件未涉及人员受伤乃至死亡,但由于事故
当事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未保持适当的注意力和观察力,最终导致动物伤亡事件的发生,依然对
财产权益构成侵犯。《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
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