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二手房产交易领域,涉及到的
三方协议书应被视为各方共同遵守并签订的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只要合同签署者拥有充分的
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其所表达出的意思表示真实无误,同时又不
触犯法律法规的
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协议书可以被认为是合法生效的。
此外,我们还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在房地产市场中,所谓“二手房三方协议”,实质上即是
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所生成的,
购房者与中介机构以及房屋出售者之间白纸黑字签署的房屋销售协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
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