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哺乳期内解除婚姻关系时,通常情况下,子女会交由母亲来
监护和养育。
然而,若在此期间,女方存在以下任何一个状况,那么,
监护权将被赋予男方:
(1)女方患有长期且难以治疗的传染病或其他对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其同住生活;
(2)对于有
抚养能力的女方而言,由于未尽到相应的抚养义务,以至于男方请求子女与他一起生活;
(3)除此之外,如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