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方嫁妆是否构成
夫妻共同财产这一问题的解答需依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若嫁妆系女方在婚前所累积的财产,便应被认定为其个人资产,尽显
离婚时,该财物将归女主单独所有;
但是若嫁妆为婚后所得,或者存在清晰的
证据显示该物品归于两人共有,那它则相当于是双方的
共同财产。
在此基础上,男女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以及双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究竟应当归属各自名下,还是共同享有所有权,甚至是部分财产由个人拥有、部分财产则由双方共享。《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