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有人
拖欠您的款项并且拒绝接听电话,且无法寻找到其下落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案:首先是采取法律手段。
若
债权人生效期间内,可以径直向
借款人原先居住或拥有财富的法院进行
起诉,以追索欠付之资金。
其次是通过借款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宣称其为失踪人员,以此由相关
代理人从该失踪人员的财产中支付欠款给您。《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
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