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若欲单方面终止合约,必须向对方发送正式的
解除合同通知书。
这一解除合同通知书一旦送达至对方手中即刻生效,从而使两者之间的原定合同自动解除。
针对当事人能够申请解除合同的情况,我们将作出以下详细解读:
首先,由于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双方签署的合同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和目的;
其次,如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期满之前,任何一方当事人明确提示自身或通过其行为证明将放弃履行
主要责任或义务;
再者,如果当事人中的某一方长期未履行其主要
债务,经过催促之后且在合理的期限内并未采取积极行动;
接着,同理如果另一方因延迟履行其主要债务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而导致订立的合同无法达到预期的要求和目的;
最后但并非唯一的原因是,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提出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