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离婚之后,原先提供
孩子抚养费用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进行
赡养义务,您有权随时启动
司法程序向其提出
起诉;
该行为起始并无具体期限的限制,换句话说即使对方仅仅
拖欠了当期1个月的
抚养费,您仍具备诉诸法司、请求其按期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在经过法院审判裁定后,倘若男方仍然未按照法律
法规条款执行相关的赡养义务,女方有权直接赴当地法院
执行局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经由执行局审核批准,他们有权力直接向男方所在的工作单位发函,强制从男方
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抚养费用,且必须将这部分费用全数交予受理原案的女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
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