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规定,若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选择
离婚,则须双方同时同意方可解除婚姻关系;
但是,在一方坚决提出
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并不需要另一方也表示同意。
在确信
自愿离婚之事项上,双方需签署书面
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相关的婚登部门履行
离婚手续。
如果双方未能就协议内容取得一致共识,当有一方希望结束这段婚姻时,他/她有权首先寻求相关组织的调解服务,或者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
递交离婚诉讼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
子女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