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住房公积金比例的问题,需要明确指出并非以
基本工资作为计提标准。
在我国设区城市(尤其强调的是地级市范畴)内,各个单位及其员工的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下限不得低于5%,而原则性的上限则不可超过12%(对应的总计缴存比例将在10%-24%之间浮动)。
而具体到每个月的缴存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需乘以上述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这两个数值;
接着再加上由所在单位所提供的等同数额的补助费用(所有费用均需以人民币单位进行核算)。《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
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
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