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破裂的情况下,对于未主动担负起
抚养孩子责任的
当事人来说,他们仍享有探视子女的权益,而相对方则负有提供必要协助的义务。
因此,即使女性存在
婚内出轨行为,这也并不意味着她丧失了对子女的
探望权。
然而,若女方的探望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时,人
民法院有权依法终止其行使
探视权;
但当该终止原因消失后,女方应恢复其探望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