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
法规之规定,
雇佣关系下所引发的人身
损害赔偿事件,请求权的
诉讼时效为三年。
这段期间从权利人得知或应当明确知晓其权利已经受损且
责任人确切身份之时开始起算。
当法律另行就此问题作出特定规范时,我们将遵从该规范。
然而需注意的是,若
受害人的权益遭受侵害至今已经超过了二十年期限,人
民法院对此将不再予以保护。
在某些具体情境中,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权利人的特别申请,批准延长该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