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
若所涉及的罪行程度轻微并属初次触犯该项
法规者,以及在知情或不知情情况下再次触犯者,均有较大几率获得减免实体
刑罚的宽大处理。
对于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罪行的
犯罪嫌疑人,可依法考虑予以减轻或从轻判罚。
具体而言,
犯罪行为相对较轻者,甚至有望获得无罪豁免。
2、所谓的“
帮信罪”也称为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主要是指
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使用银行卡从事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却依然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售或转让给他人,从而获取不法利益的
违法犯罪行为,此类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缴纳
罚金。
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帮信罪的常见刑期往往在一年以下,部分案件甚至仅需数个月即可定罪
量刑。
至于最高可达三年的判罚,则较为罕见。
只有当帮信罪的情节达到严重程度时,才能构成
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
刑法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
犯罪,而为其犯罪提供帮助,且符合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应当视为刑法中所定义的“
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二)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三)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金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
(四)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五)两年内曾经因为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
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又再次参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择一重处】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