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几种情况都将被视为无效的
劳动合同:
1.
当事人一方由于
欺诈或
胁迫行为,或者另一方因乘人之危而承受压力,在此种情境下签订或修改的劳动合同;
2.作为雇主的一方为主体的法律义务与其中方
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排除在外的劳动合同;
以及3.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强制性要求的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
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