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用卡代偿,又名信用卡垫还服务,其具体运作方式为中介公司通过套用申请人信用卡的手段,将持卡人即将到期的信用卡账单进行偿还。
待还款操作完成后,大约等待十分钟左右,中介公司便可在其设备上将刚刚偿还的款项全部套取出来。
在此过程中,信用卡持有人需向代偿机构支付1%-3%不等的手续费。
只要客户的信用卡状态正常,偿还至信用卡内的资金即可立即被再次刷出,从而实现将持卡人的透支欠款向后顺延一个周期的目的。
2.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此类操作实际上与信用卡套现无异,均属于银行严格禁止的范畴。
由于资金的流入和流出皆可被银行系统监测到,一旦被银行察觉,用户的信用卡将会被冻结,同时相关行为亦会被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的
个人征信系统之中。
这无疑将对持卡人造成信用风险,若
情节严重,甚至可能引发
法律纠纷。《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
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