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非法占有他人土地的行为,无疑是属于典型的侵犯他人
财产权益之举。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此类行为将面临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罚款;
若涉及到巨大金额或存在其它严重情节,其所面临的
刑罚将升级至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需附加相应
罚金。
2、如果有人擅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且涉及到金额较大(例如,达到法
定金额),却拒不归还,那么此人同样会被认定为侵犯他人财产权,需要接受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的惩罚;
若涉及金额较大(例如,达到法定金额),或者存在其它严重情节,则可能面临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附加相应罚金。
3、对于未经合法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获取批准而
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责令
当事人立即返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于那些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行为,必须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可以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处以罚款;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若构成
犯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的行为,多占的土地也将被视为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处理。《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