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未注册登记的情况下,
彩礼是否有可能被索回,这需依据具体的状况进行研判和分析。
在以下两种特定情形中,男方有权主张将彩礼归还给女方:
首先,若男方与女方已完成婚姻注册手续,但未实际履行共居义务;
其次,若男方在婚前向女方支付了彩礼,导致其自身经济状态发生严重困难。《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