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在案中的
盗窃金额已达到“巨大”程度,即便
犯罪者未能成功完成
盗窃行为,仍可能被
判刑成盗窃罪。
2、所谓
犯罪未遂,其实是犯罪的一种形态,也是能够定罪并追究其
刑事责任的。
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尽管罪犯最后未能如愿得到他们想要的结果,但最终仍需接受法律的制裁,
量刑时也会对照既遂的标准从轻处理。
3、当犯罪者准备实施犯罪,却因内在或外在的因素无法达成目的,便成为了犯罪未遂的情形。
对于盗窃罪而言,有以下几个必备的构成条件:
(1)首先涉及到的是公私财产所有权这一客体,犯罪对象主要为动产,然而不动产的某些可动部分,比如房屋窗户和土地上生长的树木,同样可以成为盗窃罪的侵略目标。
(2)其次是客体要件,通常是指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他人或单位所拥有或控制的财物,然后
非法占有这些财产的行为。
(3)再者就是主体要件,犯罪者务必是一般的自然人,不能是
法人等其他主体。
(4)最后,从主观方面来看,盗窃罪是指
行为人在行为过程中明确知道偷取得标的物是他人或单位的财物,并且其目的仅仅是为了非法占有该财务物品。《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