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法律框架下,关于
帮信犯罪的判决大多是实体
刑罚,在法院正式审判当日,被告可能会立即被收监执行。
然而,触犯此种罪行的判定标准在于行为是否达到了“
情节严重”这一标准。
若符合以下任何一项情况,即视为情节严重:
1.向三个或更多的对象提供了协助;
2.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3.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支持;
4.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5.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使用信息网络、参与信息
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
行政处罚,之后再次参与此类
犯罪活动;
6.被协助对象实施的
犯罪行为导致了严重的后果;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帮信犯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
1.
犯罪主体方面。
帮信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任何年满16周岁且具备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单位亦可成为帮信犯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
帮信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
3.犯罪客体方面。
帮信犯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有效管理秩序。《关于办理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
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