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过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名的情况,其
量刑依循的是恶意透支的具体金额进行判定。
其中,透支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者,将被界定为“
数额较大”,须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且还需要额外
处罚金,
罚金的额度在人民币2万元至20万元之间。
若恶意透支的金额超过了人民币10万元但未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则会被视为“
数额巨大”,面临的
刑罚将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罚金的额度在人民币5万元至50万元之间。
至于恶意透支金额高达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者,将会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面临的刑罚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罚金的额度在人民币5万元至50万元之间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恶意透支的金额低于人民币1万元,那么仅需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即可。《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
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
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窃取、收买或者
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
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