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成严重威胁社会
公共安全的放火、
决水、爆炸等
罪名过程中,裁判机关通常会依法判处被告三年至十年的
有期徒刑;
而若行为导致严重
人身伤害、人口死亡或引起大量公共及
私人财产的巨大损失,则可能被依法判处至少十年的有期徒刑,甚至包括终身监禁乃至
死刑;
同时,如构成其中
失火罪、
过失爆炸罪等类似罪行时,则将面临最高为七年的有期徒刑惩治。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
危害公共安全罪所涉及的是对不特定的众多人群所带来的生命威胁以及大量的公共及私人
财产损失,这种伤亡和损失规模以及程度往往无法准确预测,因此,此类
犯罪无疑是典型的普通
刑事犯罪之中,威胁性极强且破坏力巨大的一类
犯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
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