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知他人正在施行诈骗行为的前提下,如果仍为其提供如
信用卡、手机号码以及相关通讯设备和沟通渠道、网络技术支援以及费用的结算等各项实质性的帮助和服务,那么应当认定为共谋
犯罪,并给予相应的
法律制裁。
第二种情况是,若明确知晓这些款项属于
电信网络诈骗的
违法所得及其衍生收益时,却协助诈骗犯罪分子进行转账操作、非法套现、提取现金等行为,将被视作隐藏或隐瞒犯罪所得以及犯罪所得收益的行为,并依据我国
刑法的规定,予以
刑事追责。
协助他人从事诈骗活动的
判刑尺度需要按照诈骗活动的具体案情来准确判断。
在
共同犯罪的过程中担任较次要或者发挥辅助作用的实施者,将被视为
从犯。
针对从犯,应当给予从宽、
减轻处罚或者完全豁免
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达到一定程度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处罚;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的处罚。
此外,如果本法中有其他特殊规定,则应依照该规定执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