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过程中,
债务人面临着无力支付
债务的两种不同境遇:
第一种情况是暂时性的还款困难。
例如遇到此类状况,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条款,让债务人分期逐步偿还所欠款项;
另外一种情况则可能演变为持续性的无力支付。
此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债权人只能依照债务人个人现有的财产情况,启动
司法程序并请求
强制执行。
即便是欠债超过多年,只要具备法律所规定的
起诉条件,债权人均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
人
民法院在审查提交的
诉讼资料时,主要关注的并非欠款的历史年限,而更注重稽查诉讼资料是否满足
起诉的必要条件,若条件符合,法院将在法定的7个工作日内予以
立案受理;
反之,应裁切其立案申请。
代表被告进行抗辩的律师在法庭上提出防守性观点,声称诉讼已过时效期的问题时,庭审法官需要进行仔细斟酌和判断,确证其主张的真实性。
在此基础之上,法庭方能作出结论,如果元原告确无新的
证据在
一审阶段呈献给法庭,那么在
二审环节,他们便无法再次提出此项抗辩,称为时效抗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展期】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
期限届满前向
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