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信用卡侵害中,
当事人可能需要承受民事制裁以及
刑事惩罚的双重责任。
对于
盗刷他人银行卡这一
违法行为,其是否涉及到
犯罪则主要取决于
涉案金额。
若被告人的行为属于
盗窃并且使用了
被害人的银行卡,那么将被认定为盗窃罪。
值得注意的是,盗窃罪的
犯罪构成并不要求犯罪
数额巨大,而是只要达到了特定的标准便可以定罪。
而一旦被告人为获取非法利益而擅自复制或
伪造他人的信用卡,或者采用冒用他人信用卡等手段(例如拾得他人遗失的信用卡后实际使用),那么他将面临
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
根据我国《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若存在任何形式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且所产生的金额超过一定标准(一般情况下为5000元人民币),则应依据相应法条
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即对其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需处以二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罚金;
若
诈骗金额过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
责任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
刑罚,包括五年有期徒刑及以上直至十年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接受五万元人民币以上至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下罚金的
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