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允许我为您详细介绍住房
公积金提取业务的一般流程:
首先,员工需根据有关提取文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相关申请,在经过对方核实确认后,将会收到一式二份的《提取申请书》。
对于属于集中封存户的员工而言,则需要前往相应的
分支机构或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并领取《提取申请书》。
第二步,员工携带《提取申请书》和其它相关提取申请材料,前往单位缴存
住房公积金的分支机构或管理部门进行提取申请。
在该步骤中,分支机构或管理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一式三份的《提取通知书》,员工应在通知书上签字以确认提取金额。
第三步,员工应于当天内携带经过分支机构或管理部门确认无误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以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前往建设银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
第四步,员工在建设银行确认收款无误后,需将其中一份《提取通知书》退还给所在单位,用作单位转账凭证。《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